小孩還需附★監護人身分證正本★
戶口名簿正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
未辦過護照需到戶政事務所辦人別確認
遺失件需付遺失三聯單(警察報案)
身分證影本
護照正本
照片1張2吋(6個月內)
1.辦理方式:
方式1本人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(以下簡稱領務局)或外交部中、南、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(以下簡稱外交部四辦)辦理。
方式2若本人未能以上述方式親自辦理,亦可親自持憑申請護照應備文件,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(以下簡稱戶所)臨櫃辦理「人別確認」後,再委任代理人(如親屬、旅行社等)續辦護照。(請另詳「首次申請護照人別確認說明書」【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,申請人續委任代理人代辦護照專用】)
方式3若無急需使用護照,亦可在戶所申辦護照。(請另詳「戶政事務所受理「首次申請護照親辦一處收件全程服務」說明書【申請人在戶所申辦護照之「一站式服務」專用】」)
2.應備文件:方式1應備文件表列如下(方式2及方式3請另詳各說明書):
1.辦理方式:
可由本人親自到場或委任代理人(註1)代為申請換照。護照申請換發之情形如下:
(1)必須申請換發:護照污損不堪使用(註2)、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、護照資料頁紀載事項變更、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照製作有瑕疵、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。
(2)可以申請換發:護照所餘效期不足1年,或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者。
2.應備文件:
一、辦理方式:可由本人親自到場或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換照。
二、應備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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